(本报记者 陈华)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但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大,参与他国经济建设的程度越深,“走出去”的面越广,就不约而同地遇到一些类似的问题,即资金制约问题。
在这一点上,全国人大代表、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宝成认为,“银企合作”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许宝成认为,“银企合作”符合我国的发展需要,符合发展中国家的融资需要,符合“银企”的发展愿望,符合市场的发展趋势,符合行业的发展要求。
“但就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国内‘银企合作’尚处于初始阶段。”许宝成认为,“银企合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应该有一些倾向性的做法,确保这一合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和长期化。
一是加强合作引导。国家应鼓励、引导外向型金融机构和建筑企业,就“银行融资、企业总承包”开展合作,结成相对固定的合作形式。凡是我国在海外的投融资工程项目,应利用投资主导话语权,协助优先引进国内建筑企业总承包,确保利益国内化。
二是突出支持重点。亚、非、拉地区是发展中国家,启动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愿望都非常强烈,但普遍缺乏资金。鉴于该区域的大部分国家为我国友好国家,同时也是大部分中资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传统和重点区域市场。因此,在政策导向上应重点支持上述区域市场的项目融资需求。
三是深化国际联系。近年来,国际及我国周边政治形势较为复杂,世界经济也尚未完全复苏。为此,我国政府应持续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沟通交往,消除对方顾虑,为国内资本、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
四是发挥桥梁作用。对于有合作意愿的国家与项目,一方面,国家有关部委要及时更新公共平台信息,引导银行与企业明确发展目标;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应利用自身的人脉、专业优势,扮演好国内金融机构和所需融资国家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银行开展项目可行性调研和比选,加强和所需融资国家政府的沟通,确保获取优质的投融资项目,实现三方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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