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轨分公司长远战略是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市场为主,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其自身的特点,尤其是盾构施工。城轨分公司形象的将其比喻为“投标一年,干活三个月”,意思是进入一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工程市场艰难,工作量大,投标周期长,但一旦中标进场干活,则时间很短,尤其是盾构施工,正常的话按照一个盾构区间1公里,单日盾构机掘进8米的施工进入算的话,一般一个区间的施工周期最长也仅需5月。因此,如何控制忙闲不均,调整好生产节奏成为摆在城轨分公司面前的又一个问题。城轨分公司作为刚脱胎改制的新单位,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方方面面的力量相对较弱,在这种情况下,城轨分公司横向选择、多点出击,重点筛选一些技术难度不大、工期不长、预期效益可控的土建工程,来作为对地铁工程的有益补充。2011年,城轨分公司承建了昆明经开区道路改扩建工程。特别是在资源有限、低价中标的不利形势下,成功“拿下”合肥十五里河道排工程和六安赛徐公路3标段改建工程项目。通过对这些项目的运作,城轨分公司一是改善了营销上靠局返销粮的被动局面,鼓舞了人心士气,二是这些项目起到了在大干时期不占用人力,在空闲时期安排人员的作用,稳定了职工队伍。
以制度为基础 理顺管理关系
从城轨分公司一年来的发展实际来看,有两个特点值得注意。一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规模扩张带来的首先并不是经济收益的相应增长,而是人员的增加、管理链条的拉长和财务经费的增长;二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制度的完善往往落后于事务的发展。任何一个企业经济行为的核心目的都是为了赚取利润,而以上这两个特点都是和这一核心目的背道而驰的。如何在这种博弈中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成为一个初创企业在起步阶段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城轨分公司来说,他们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那就是以建立和完善制度为核心,以强化制度执行为手段,来平衡和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比如从营销上说,2011年以前,城轨分公司并不单独从事独立营销活动。但从2011年开始,城轨分公司营销力量相对从前陡然增强,力量的增加、人员的增多、机构的扩张,相对应的则是经费的增长、管理链条的拉长,尤其是对营销成果的界定、营销经费的管控等敏感问题上,过度自由和过度管控都不利于营销工作的展开,在这种情况下,城轨分公司于2011年通过对局以及各子分公司的学习和调研,先后出台了《投标奖惩制度》、《营销办事处管理办法》、《标书复核制度》、《营销部人员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既规范了营销工作人员的行为,又保证了营销工作的公正性和持续性。
目前全局共有盾构机8台,城轨分公司拥有其中的6台,盾构机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重要机械,设备价值高、维护保养工作量大。从某种意义上说,盾构机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现产值的直接要素,针对这个情况,城轨分公司将盾构机的管理作为项目安全质量和生产管理的核心工作来抓,把盾构机械的管理和项目各项管理规定直接捆绑,各项制度相辅相成,形成合力。2011年城轨分公司出台了《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盾构设备专项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项目管理交底,建立了盾构机机长负责制,将盾构设备“管、用、养、修”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充分盘活和发挥了盾构机的潜在价值,为施工生产有序可控提供了保证。
从目前城轨分公司的发展来看,城轨分公司在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文化创立,营销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已经作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逐渐走向规范化的道路,城轨分公司的施工生产具有全局其他单位所不具备的一些特征,由于局给城轨分公司的职能和方向定位十分明确,所以城轨分公司在专业管理上必须进一步探索出一套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适应的制度和管理办法,真正成长为局在城轨市场的主力军。(局党委宣传部 江龙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