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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分公司切实做好古代遗址等文物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2019-03-05来源: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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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项目施工过程中古代遗址等文物保护工作,引导公司全体员工不断提升文物保护意识,增强员工文物保护的能力和责任心,新春伊始,南京分公司局结合国家有关部委、股份公司相关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古代遗址等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要求各项目部认真开展《文物保护法》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就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向项目全体员工包括劳务人员进行记名式传达,整体提高现场施工人员对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

二是在工程开工前施工调查中,项目经理部应把古代遗址等文物列为重要内容,在管段内进行全面摸排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走访当地居民、积极联系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等方式,收集整理好管段内的文物资料。

三是对勘察设计资料或施工调查结果已明确施工范围内存在古代遗址等文物保护的,项目经理部应成立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衔接,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制订完善文物保护专项方案,重新组织对文物情况进行详细模排,并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等商定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四是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发现古代遗址等文物处置管理。施工中若发现古代遗址、地底埋藏物、疑似文物古迹时,应第一时间停止施工,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通知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监理及业主。积极主动地配合地方文物主管部门进行文物探查及发掘工作,严禁在未得到相关单位或部门答复前擅自复工。

五是在文物保护区施工时,项目经理部对已明确为文物保护区域要设立保护标志,张贴保护公告,严格进行现场人员管控。对作业队伍进行明确的施工技术交底,做到每一名现场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全覆盖,严格控制作业范围,不得擅自侵入文物保护区域,确保古代遗址等文物不被破坏。

六是健全文物保护责任体系。要求各项目部制订文物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做好培训和演练工作。对施工范围内已发现文物要加强监督管理,并督促文物保护方案和措施落到实处,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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