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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监督中的常见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20-05-12来源: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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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及效益审计的重点内容,它包括劳务队伍引进及招标、合同签订及履行、劳务结算及封账等。尽管目前劳务管理方面的制度体系已相对健全,但从近几年的审计监督依然可以看出,劳务管理的共惯性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且屡审屡犯,成为项目效益流失的出血点。如何通过审计监督来堵住出血点,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一、劳务管理审计发现的常见问题

(一)劳务队伍引进、招投标管理不严

未按公司相关文件制度要求执行,未引进合格名录劳务队伍,相关证照资料过期未年审。投标相关资料缺失;投标报价资料有误;无资料说明中标单位为非最低价中标的原因,报价资料的工程量少于其他队伍,造成其最低价中标;原投标报价清单中有该项报价,但最终承诺报价中未包含该费用;投标队伍未按招标文件约定交纳标书费用;中标队伍总价降价,但部分项目二次报价单价高于一次报价单价;队伍在二次报价已经确定的基础上,后面签订合同时又进行单价调整,造成最终报价高于初始报价;招标最终报价承诺函与二次报价承诺函数据不一致;劳务队伍未经过竞争性谈判就签订合同。

(二)劳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及履行不规范

先进场施工后签订合同问题仍有出现;合同签订不规范,擅自修改公司合同范本;合同签字不全,无签订日期;劳务队伍签订预付款合同;劳务合同包含工程主材;为减少业主批复环节,应签订专业分包合同而采用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签订人与封账协议签订人不一致;合同未附主材明细表或合同清单甲供材料单价,且损耗系数未明确;合同清单未明确水、电、塔吊等费用。成本系统直接调整工程量,未做补充合同;部分劳务合同的补充合同中几个清单项目进行调价,未见合理调价理由;肢解分包;超限价分包;合同中有明确水、电、塔吊等费用应由劳务队伍承担,但未按合同执行扣款;劳务合同未进行交底;合同交底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

(三)劳务结算控制不严

因结算清单项目套用错误,土方内倒按照外运结算,造成的超结算;未按合同计量规则计量造成的超结算;为维稳人为超结算;重复收方或收方错误造成超结算;收方单位未换算成合同清单单位造成超结算;清单量小于图纸量,队伍按图纸量结算造成的超结算;合同外新增项目因补充合同流程未走完,以合同内清单项目名称暂结造成超结算。项目收方不及时以及合同外清单项增加较多,补充合同办理不及时,造成滞后结算。存在结算单审批不签日期,过程结算和末次结算无主材消耗核算,个别劳务队伍末次结算虽有材料核算,但相关数据均不真实;部分收方单存在不写明桩号里程部位、暂定收方量的情况;结算中有劳务队伍应承担的费用,但未见扣除其应承担费用;部分结算单未见材料扣款清单和奖励结算单等附件资料;劳务队伍电费未按月进行抄表扣款;结算无合同,仅按照其他项目合同办理结算,且结算资料中的保险费用无结算依据;点工控制不严,点工结算单价过高;末次结算未签订封账协议;劳务队伍退场不及时封账,末次结算及封账协议签字不全;末次结算额外补偿费用;已封账队伍的巡签单及结算单没有部门会签;综合单价中包含未施工工作内容,结算时未进行扣回。

二、劳务管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成因剖析

一是制度执行不力。未能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要求进行招标,招标程序不严谨,对报价资料等相关数据未进行对比复核;合同条款执行不严肃,调价较随意,无合理的调价理由;合同管理意识淡薄,条款签订不严谨,引进队伍把关不严,为抢工期就先让队伍进场施工,埋下后期扯皮的隐患。

二是管理人员素质和责任心不强。相关附件资料存档意识淡薄,招投标资料存放随意,造成缺失;招标意识淡薄,导致招标流于形式;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拖沓,造成末次封账滞后,封账手续不完善;工作粗心大意,复核流于形式,造成收方错误;业务能力偏弱,对合同内容不清楚,是否为应结算内容未能了解;为确保节日维稳,时常发生项目领导擅自要求超结算;项目领导按月收方结算的意识不强。

三是劳务队伍选用把关不严。队伍引进把关不严格,进场后队伍实力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劳务队伍自身管理能力差,出现窝工、返工增加成本,末次结算不配合封账,恶意要求不合理补偿等。

四是劳务管理制度仍需完善。管理制度要求与现场实际操作存在偏差,如:对于临建项目中有部分工作内容存在地方垄断且体量不大,但仍然要求采用合格名录里的劳务队伍施工不现实;劳务限价制定不合理,受地域差异、施工难易程度、施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采用限价不能满足现场实际施工需要;现场施工组织不到位,施工方案变更等造成返工、窝工、赶工等现象,出现各种扯皮情况没有好的制度解决依据,产生了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三、劳务管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参考建议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罚力度,并与项目考核兑现、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对于做得好、管得好的项目给予奖励和评比倾斜,反之则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该调整调整,该降职降职。

二是加强管理人员素质培养。有针对性地加强项目领导、工经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劳务管理能力的培训,以及其规范管理理念的引导、树立,真正做到项目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管理。适时对工经、技术人员开展审计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

三是修订相关制度,使制度更接地气,有适度弹性。既能满足公司后台管控需要,也能满足现场实际施工需要。通过审计成果转化,促进公司劳务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四是适度放开项目管理权限,加大日常劳务管理监管。针对劳务管理存在较大问题的项目实施重点监督和帮扶,把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在刀刃上。借助审计人才库力量,开展点多面广的劳务管理专项审计,及时堵住项目效益流失的出血点。

五是培养优秀的劳务队伍,优秀劳务队伍的评比要客观合理,不能流于形式。不能因劳务队伍与项目领导关系的好坏而决定劳务队伍的优劣;要不断注入优秀劳务队伍的新鲜血液,盘活存量劳务资源、新增优质劳务资源,使劳务队伍之间能产生充分的竞争,保证队伍引进及招标没有寻租的空间。

文章录入:徐素玮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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