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局及公司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活动,5月8日,市政公司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治理工作,旨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化作风建设,优化布局配置,集约使用办公用房,提升资源使用效益。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的治理任务:一是超面积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的;二是违反规定租用办公用房;未经批准借用办公用房;一人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功能用房由个人单独使用的。单位使用办公用房的治理任务:一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二是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三是超标准维修改造、豪华装修办公用房。
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的治理规定:一是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治理规定:对于可分割的独立房间,应予以腾退。对于不可分割的房间,应通过调整房间的方式解决。二是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擅自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腾退。三是一人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在主要任职单位保留一处,多占的办公用房应予腾退,对特殊原因不能腾退的要专门写出报告,按批准意见实施。四是功能用房由个人单独使用的,对领导干部配置的专用会议室、专用会客室等功能用房应予腾退。单位使用办公用房的治理规定:一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复原使用功能。对特殊原因不能恢复的要专门写出报告,按批准意见实施。二是已经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的,到期应予退租,不得续租。三是超标准维修改造、豪华装修办公用房的,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杜绝形式主义和整改过程的二次浪费。
公司属各项目部、分公司、经营性办事处高度重视,正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检查、逐项整改,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