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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为劳务队伍建立“信誉档案”

发布日期:2013-11-04来源: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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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高合格劳务队伍贮备量,积极拓宽劳务选用范围,近年来,建筑公司结合“凭合格资格准入、凭优秀业绩说话”原则,以办理《分包方资格准入证》及《合格劳务队伍供方名录》为平台,按队伍在建、不在建划分,分别建立信誉考核档案,强化综合能力动态管控,确保优质劳务队伍及时进场干活。

在对非在建队伍管理上,主要分首次接触队伍和长期没有合作经历的老队伍,该公司严格实行资格准入制度,要求必须取得《中铁四局分包方资格准入证》。在《资格准入证》办理上,按照提交资质资料、审查资质资料、实地综合考察等程序进行:一是要求队伍填写《资格准入证》办理申请书,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或复印件资料。二是公司根据申请书,一方面由工程施工分包管理主责部门对提交的证照原件等资料进行审核;另一方面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施工专业方向、过往业绩、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基本操作人员、机具设备及资信状况进行综合考察,填写考察表。三是公司将符合要求队伍向局劳务管理部门推荐,并经局二次审查考察合格后,办理统一编号的《资格准入证》,获证队伍方可参与公司劳务招标。

在对在建队伍管理上,该公司以年为单位,以现场调查摸底和综合审查为手段,重点考察在建队伍一年来施工表现、管理水平、信誉保证等情况,按照合格、不合格界定分类,纳入公司劳务队伍供方名录并公示,作为劳务招标选用的直接依据之一。同时,对在建队伍执行《资格准入证》年检制度,要求负责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证照资料,填写《资格准入证》年审申请书,于每年7-9月份,到局劳务管理部门办理,如果不取得合格年审证明,公司将不接受投标申请,并从供方名录中除名,对符合要求的队伍将在劳务招标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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